南京銀行對老人不公正,法院判決有失公允

南京銀行對老人不公正,法院判決有失公允。這實在是太過分了!公證也不夠公正,這有欺負老人的嫌疑。這種事如果發生在年輕人上,本就不是事。年輕人直接拿著銀行卡去取款機就可以取錢,或者通過手機銀行直接轉賬。本不需要去銀行柜臺,也不需要公證和法院。如果要說老太太也有責任的話,那可能是沒有把銀行卡給年輕人去辦事,或者他們使用的是傳統的存折而不是銀行卡。但是,既然銀行柜臺給了錢,說明銀行默認老太太有取款的權利,為什麼還要反悔呢?同樣的道理,如果銀行可以反悔,那麼老太太是不是也可以反悔呢?取完錢后是不是也可以讓家人去告銀行要求賠償呢?如果銀行只是為了讓老太太多花5000元的公證費而費這樣的周折,就實在有點小家子氣了。這種做法也不利于銀行取得公眾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