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理條例》,造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就屬于重大事故。南京電車引火災15死44傷,且48小時后樓道仍停滿電車,如此管理混,原因何在?居民反應,業主“小桿子”多次舉報無果,不堪忍“生不如死”而無奈搬離小區。顯然市長僅僅道歉是說不過去了,何況南京電車相同質火災不是第一次,傷亡也不是第一次。南京電車大火再次引發悲劇,但我知道這依然不會引發有些人的思考,該上的還是會上,該沒人管的還是沒人管,嚷嚷幾天熱鬧幾天就時過境遷。在我看來,電車的出現真的本就是社會的悲劇,人類的悲劇,不但安全事故增多,還會造人類肢的退化。人已經懶到一步都不想走,在很多小區都能看到,有人騎著電車直接從無障礙通道進出樓道。邊案例去年一個鄰居騎電車出車禍被撞死,在醫院太平間搞葬禮,當晚又有一個人被送進醫院搶救,無效,離世,也是騎電車被撞。還有一個朋友,騎電車上班,兩年被撞三次,好在都沒有危及生命,最重一次是最近,小骨折,肋骨斷一。科學應有選擇和需要限制并不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科學是需要被選擇和限制的,很多國家不用或很使用電自行車,他們更愿意選擇腳踏車出行……看看是不是只有中國電車泛濫?似乎沒有電車就岀不了門了。可笑的是有個朋友,自行車騎行協會的,平時卻也是電車代步。關鍵很多人就是那麼不自覺,上次我們這出事的小區,樓下都有專用電車充電位,卻非要推上樓,害人害己,禍國殃民。南京,15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消失了.南京,你為什麼沒有引以為戒?全國事故案例2019年5月5日,廣西桂林,某公寓,電車電氣故障火災,5死38傷,死者全是學生;2019年6月10日,云南大理市某旅游公司,電車充電引發火災,6死;2019年8月8日,北京某自建房電車充電火災,1死多傷;2019年9月19日,云南玉溪市某小區,一住戶在樓道充電引發火災,2死1傷;2020年8月26日,蒙古烏海市,任某在一商業樓一樓電車停放期間電池短路火災,三樓租戶1死1傷,傷者僅僅13歲。2020年12遇到20日,北京某小區,一住戶電車電池室充電引發火災,1死;2021年7月7日,湖南長沙雨花區因電車充電引發火災,2死多傷;2021年9月20日,北京通州區電車充電火災,5死;2021年10月28日,浙江安吉縣某小區樓道電車充電火災,4傷3殘;2021年12月9日,安徽馬鞍山一小區因用戶飛線充電引發火災,幸未有人員傷亡;2023年1月2日,江西某小區電車自燃火災,幸未人員死亡;2023年7月2日,廣東珠海停車棚電車充電火災,幸未人員傷亡;2023年8月,山西某小區樓道電車充電炸,10人被困,包括2名兒,最小3歲,所幸未有傷亡。我這都是片面的統計已是目驚心。據澎湃新聞報道,僅僅2021年全國因電車火災近1.8萬起,死亡57人。據不完全統計,90%的電車火災致死案都發生在樓道、門廳和室,因為相對封閉的場所在煙霧起時來不及逃已經窒息。法不能治則人要自制。事故一出,很多人會怪罪于業,殊不知人類的行為如果全依賴于監管,那人類也就離滅絕不遠了。人不能自制,就要法治失火罪太輕不足以為戒,建議列刑法并加重量刑,對違法的人化就是對守法的非人化,就是對生命的蔑視;如果法律過度講人化,人就泛濫災了,人化是有了,人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