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一名子前往江蘇一家高科技公司面試,然而在薪水方面,公司卻出奇地采用了一種“積分薪酬”制度。據悉,公司表示“每月授予積分后,全職參與公司事務,按日授予100積分,每3000積分,折算一個整月工資,積分授予本月無法兌換積分為現金的,第2個月以1.1倍兌換,第3個月以1.2倍兌換……直至第11個月以2倍兌換”。12月26日,江蘇某機人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況屬實,前期是發積分的,等融資到位后就開始發工資。”對此,蘇州市吳江區勞保障監察大隊回應:“若公司最終沒以人民幣形式發放工資,勞者可以舉報。”

這一舉措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有人表示理解困:“好家伙,他整出個虛擬貨幣來,還是公司自己流通的虛擬貨幣;這員工怎麼生活?難道外面買東西能用他們的積分嗎;如果這種方法可以立,那我也想去開個公司。”這種“積分薪酬”方式引起了人們對勞者生存狀況的關注,也引發了對用人單位的質疑。

對于這一況,人們的看法各異。有人認為這種“積分薪酬”制度不符合勞法規,也不利于員工的生活穩定;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種創新的薪酬方式可能會在某些行業中產生一定的效果。然而,無論如何,這種不同尋常的薪酬方式無疑引發了人們對勞法規及員工權益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