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023年4月18日,位于北京市臺區靛廠新村的北京長峰醫院發生了一起嚴重的火災事故,造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調查組經過全面調查后發現,該火災事故是由醫院改造工程施工中的違規作引發的。調查結果顯示,醫院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嚴重不足,日常管理混,火災患長期存在。同時,施工單位在現場作業中也存在違規行為,現場安全管理缺失。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未能得到有效落實,導致應急置不力。

針對這起事故中暴的問題,事故調查組提出了嚴肅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首先,醫院應切實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政治責任,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安全管理。其次,應著力補齊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管理的短板,堵塞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此外,還應全面織牢織消防安全風險防控網,提升基層一線的應急置能力和水平。

據調查結果,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靳偉因在這次火災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的問題被問責。靳偉作為分管衛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長,在落實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方面存在差距。他對北京市衛生健康部門安全管理力量薄弱、醫療機構消防安全患突出的問題重視不夠。同時,他對督促市衛生健康部門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職責、醫療機構落實安全生產主責任的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靳偉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并給予其政務警告分。

事故調查組將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公職人員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移給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以確保對失職失責的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這起火災事故給社會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安全生產是每一個企業和組織都必須重視的問題。對于那些在工作中疏忽職守、導致事故發生的人員,必須嚴肅追究責任,以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