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民政局最近發布了《北京市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明確提出了建立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社會監督員機制。據該管理辦法,社會監督員的招募對象主要是本市常住的老年人、住本市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或其家屬,以及接養老服務機構居家照護服務的老年人或其家屬等。這項管理辦法共有十二條容,重點規定了社會監督員的主要職責、社會監督員庫的建立以及民政部門的職責。

據該管理辦法,社會監督員將對本市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進行義務監督,而且不會得到任何形式的勞務報酬。社會監督員是自愿參與的,需要在本市常住,并且要有固定的聯系地址和電話,關心本市養老服務工作,遵守紀律,守信誠實,并備履行社會監督職責的能力和素質。

民政部門將據轄區的實際況,每年定期招募社會監督員,并建立社會監督員庫。在選擇社會監督員時,優先考慮住本市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或其家屬、接養老服務機構居家照護服務的老年人或其家屬、在本市常住的老年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從業人員,以及其他熱心公益的人士。管理辦法還提出,民政部門每年會對社會監督員庫中的人員進行更新,對在上一年度表現突出的社會監督員,可以據他們的意愿優先納社會監督員庫。

民政部門還會適時召開社會監督員座談會,集中聽取社會監督員對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的意見和建議,并將社會監督員反映的問題形工作臺賬,督促整改,并及時向社會監督員反饋整改況。(記者王琪鵬)來源:北京日報版權與免責聲明:本網所刊登的文章,除原創頻道外,若無特別版權聲明,均來自網絡轉載。如果您對稿件和圖片等有版權及其他爭議,我們將核實況后進行刪除。聯系郵箱:zhongwangshix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