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法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勞者的合法權益,規定了一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一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加班費按照1.5倍算,周末加班按雙倍工資,法定節假日按三倍工資。然而,在實際況中,有多公司能夠達到這些要求呢?一些人可能會認為按照這樣的規定計算工資的話,每個月的工資會變得很低。還有人在評論區表示,想要滿足這些規定就意味著永遠失業了。但是,這些規定本應該是一件正常的事。然而現實況是,加班越多,崗位競爭越激烈,工資反而越低。更嚴重的是,國存在嚴重的加班問題和嚴重的失業問題,這種矛盾的存在令人困。
為什麼公司寧愿讓一個人干兩個人的工作也不愿再雇傭一個人呢?如果能夠解決就業問題和加班問題,社會不是會更加好嗎?雙休,8小時工作制,不卷!這樣不僅就業崗位變多,促進消費,市場循環起來,提高工資,崗位又變多,形良循環。想象一下,如果我們的工作變了八小時不加班,雙休,這個社會會變怎麼樣?有人回答說,這樣的場景已經為我們奢求的了。然而,我們生活在這個卷的時代,別人都在卷,我們也不得不卷。加上家庭瑣事和生活力,好像現在的時代不卷就沒有出路了。
每個人都有追求,不能讓一個被生活得不過氣的人反卷,也不能說反卷的人是因為沒有生活上的力。人生的意義各不相同,有的人為了名利,有的人為了家庭,有的人為了取悅自己。一個小故事告訴我們,以前的工人每天工作14到16個小時,整月無休,資本家可以肆意克扣或本不發工資。直到有人覺醒,他們為工人們爭取到了公平的待遇。00后整頓職場,有人說是因為他們任,有父母撐腰,沒有生活上的力。但我認為他們是最勇敢的一代人,看了本質,活得通。甚至可以說我希他們可以整頓社會。最后,苦難不值得歌頌,苦難永遠是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