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了一起令人心痛的事件,一名男子對自己的繼張某進行多次侵犯。張某因考慮母親的殘疾和弟弟的年而沒有敢聲張,直到的同學們的鼓勵和支持下,最終鼓起勇氣報警。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河因強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法院認為張某河的行為構罪,但也考慮到他得到害者的諒解,因此對其進行了適當從輕罰。然而,這一案件引發了對父母對的教育和關以及未年人維護自己權利和安全的思考。我們應該關心孩子的生活,同時未年人也要相信警方和法律能夠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