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養老機構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營造一個清潔、溫暖、和諧、文明的養老環境,我們特制訂了一系列部管理制度。以下是這些制度的容:
1、居室、護理區域設施、設備及品的維修和更換應及時進行,并做好記錄。
2、設立了專門的部門、人員或電話負責接待和理老年人的投訴和建議,并做好記錄。
3、每年至進行一次服務質量滿意度調查,并做好記錄。
4、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評估或考核,查老和欺老現象,并做好記錄。
5、據家屬要求,提供協助老年人去世后的后事理。
6、據《特困人認定辦法》的規定,辦理機構特困人員去世后的喪葬事宜。
為了加強養老機構的規范化管理,我們還制定了服務人員績效考核制度,以最大限度地調工作人員的積極和創造。細則如下:
一、考核方法采用平時隨機檢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年終考核由養老機構相關領導進行,據考核細則逐項進行評分,臨時查結果作為年終考評的依據之一,據考核結果決定獎勵報酬。
二、考核對象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考核容包括安全工作、財務管理、年終測評和其他工作。
三、考核獎懲辦法是據考核得分來確定工資報酬。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構,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按月發放,績效工資為浮部分的獎勵報酬,據考核得分年終一次發放。每1分扣30元,扣完為止(考核得分以整分計算,采取四舍五的方法)。
四、考核容及評分標準包括安全工作、財務管理、年終測評和其他工作。對于安全工作,包括院安全、出行安全和食品衛生安全。對于財務管理,包括財務健全、款發放和報賬及時。年終測評采取常住院民給管理人員打分的方式進行。其他工作方面,包括院環境衛生、生活方面、穩定方面和工作人員管理。
通過這些部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我們致力于提高養老機構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為老年人提供一個優質的養老環境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