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料稱,前央視主持人趙普因涉嫌剽竊他人作品,被湖南某某文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據報道,趙普被指控在短視頻賬號上抄襲洗稿,法院已判決趙普未執行判決結果,并被限制消費。趙普公司回應稱已支付罰金并解除限高,但案件仍在持續發酵。

據天眼查APP顯示的信息,該案在2022年4月開庭,2023年7月24日首次執行,被執行人為趙普,執行標的為0元。據報道,趙普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涉案作品素材制作視頻并在多個平臺上發布,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法院一審判決趙普需在短視頻賬號首頁置頂位置連續七天刊登文字致歉聲明,并賠償原告5萬元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

盡管趙普提起上訴,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仍維持原判。這一案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也引發了對知識產權和侵權行為的深討論。趙普公司表示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案件的最終結果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