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制售假證團伙為一個有廣泛影響的犯罪集團。原本以代寫論文為主業的這個團伙,發現制售假證可以更快地賺錢,于是轉而通過網絡向他人出售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據統計,僅一年時間,該團伙就出售了5000余張假證。

據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然而,部分從業人員為了圖省事,選擇購買假證上崗,完全無視行業規定。這種行為極易引發事故,輕則造財產損失,重則導致人員傷亡。

日前,江蘇省張家港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一個制售假證團伙的員分別判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不等,并罰金1萬元至30萬元不等;對30余名購買假證的人員分別判拘役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并適用緩刑,同時罰金。這一判決引起了廣泛關注。

文章還提到了一個案例,阿玲在張家港市一家機械廠做焊工,由于缺乏理論知識,考取焊工證不順利。于是,通過網絡購買了一張假證,并計劃申請補。然而,當阿玲申請補時,被發現所使用的證件是假的,隨即報警。警方經過偵查,功鎖定了一個由十余人組的制售假證團伙,并將其員抓捕歸案。

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假證團伙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期間,通過網絡共銷售了5000余張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銷售金額達250萬余元,非法獲利100萬余元。團伙員之一的方力供述,他們曾以代寫論文為主業,后來轉向銷售假證,利潤更高。團伙并沒有自己制作假證,而是從上家購買,然后高價售出。而上家則是一個“一人工廠”,通過低本制作假證,再以高價賣給團伙。

文章還提到,除了制售假證團伙,30余名購買假證的人員也被移送審查起訴。這些購買者中,有些本是特種行業的從業人員,他們明知道特種作業作證的要求和流程,卻因為嫌麻煩而選擇花費幾百元購買假證。針對這些購買者,檢察機關據其購買的數量和態度,給予了不同的量刑建議。

最終,法院對制售假證團伙的員和上家進行了判決,其中方力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二個月,并罰金30萬元;上家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并罰金10萬元。這一判決顯示了對制售假證行為的嚴厲懲罰,同時也對購買假證的人員提出警示。

該案的審理和判決顯示了對制售假證行為的嚴厲打擊,彰顯了法律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重視。同時,也提醒廣大從業人員,購買假證不僅違法,而且會引發安全患,應該遵守行業規定,保障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