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價值觀是由許多因素共同決定的,其中包括利益、思想信念以及個人立場。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能夠觀察到一種現象:人們的行為和言論往往到自利益的驅使。這是因為利益對于決策和行為起著重要的指引作用。我們可以說,人的屁決定了他們的腦袋,而屁又決定了他們的利益。一個人所的位置和環境決定了他們所持有的觀點和態度,因為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風景和利益。

芒格曾經說過,如果你想說服別人,就要從利益出發,而不是僅僅講道理。這是因為人們通常會優先考慮對自己有利的事,而不會完全按照他人的期行事。我們生活在一個以利益為導向的世界,無論是在生意場上還是社會關系中,人們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利他可以實現雙贏的效果,而利己往往是人們追求的終極目標。

然而,在實現個人利益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價值換的普世法則。除了父母對子的無私奉獻外,其他況下的價值換都是普遍存在的。無私奉獻是一種德,但它只能被倡導而不能被強求。因為違背人的行為無法長久地維持,也無法取得巨大的就。一味地舍己為人是不現實的,如果強行推行,要麼會走向極端,要麼會變得虛偽。唯有超越利益的信仰、理想和信念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對于這些信念,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它們既有積極的一面,比如慈善家,也有消極的一面,比如極端主義。全世界有無數人為了某種理想而放棄自己的階層、家庭,甚至是父母和長輩的期

通過多年的經驗,我認為利益是實際的需求,而信念是指引我們行的靈魂。如果我們沒有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我們無法集中力思考和行。因此,能夠實現自己利益的信念才是有價值的。而不僅僅是畫餅充,更重要的是能夠真正實現目標。務實遠比虛無縹緲更為重要,而利他雙贏則是我所崇尚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