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春一名初中男生廖某某在教室里被同學毆打傷住院,況危急,引發廣泛關注。目前,春警方已對此事進行刑事立案調查。12月9日,廖某某的一名親屬告訴記者,目前孩子仍于昏迷狀態,現在家人有兩個想法,一是盡最大努力救人,二是希打人者到嚴厲理。有律師稱,廖某某目前正在接治療,危害后果尚未最終確定,但據已報道的事實和目前的況初步分析,打人者涉嫌構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即便打人者不滿十四周歲,只要其已滿十二周歲,經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就要負刑事責任。家屬要求頂格理打人者。

春市教育局通報,事件發生在春市八甲中學,因雙方發生口角,一名學生將廖某某推倒并毆打他,另一名學生協助施暴。其他同學發現后向老師報告,校醫和急救人員立即介并將廖某某送往醫院治療。目前,廖某某的況仍然不容樂觀,家屬要求嚴格理打人者。然而,家屬對教育局通報的況有所異議,他們表示實際參與毆打的人數為三人,而通報中只提到了兩人。家屬還表示他們尚未看到事發時的監控視頻。

關于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年齡問題,律師指出,據我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如果犯下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且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就要負刑事責任。因此,即便打人者不滿十四周歲,只要已滿十二周歲,仍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然而,最終能否追究刑事責任還需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進一步調查和認定。

針對未年人的犯罪,律師指出,通常況下,監護人并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他們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等責任。目前,警方已經對此案立案調查,后續的結果以警方的偵辦為準。家屬強調希能夠盡快救治廖某某,并要求打人者到公正嚴厲的理。這起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引發了對學生之間暴力行為的關注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