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廣東春一名初中男生廖某某在教室里被同學毆打傷住院,況危急,引發廣泛關注。目前,春警方已刑事立案。

廖某某的一名親屬表示,孩子目前仍于昏迷狀態,家人希盡最大努力救人,并要求頂格理打人者。據律師的分析,打人者涉嫌構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即使打人者不滿十四周歲,只要已滿十二周歲,就要負刑事責任。

春市教育局通報,事發時因雙方發生口角,江某某將廖某某推倒并毆打頭部。其他同學報告后,學校立即采取措施并送廖某某就醫。但廖某某的家屬對通報容有異議,稱打人者應該有三人而非兩人。

家屬表示,他們還未看到事發的監控視頻,并對當地教育局發布的況通報表示質疑。他們希打人者能到嚴懲,并呼吁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進行調查和認定。

律師表示,廖某某目前仍于昏迷狀態,打人者可能面臨的罰取決于廖某某的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追訴決定。據修訂后的刑法規定,只要打人者已滿十二周歲且造嚴重傷害,就應負刑事責任。對于未年人的犯罪,家長通常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等責任。

目前,警方已刑事立案,相關信息以警方的偵辦結果為準。家屬希打人者能到嚴厲的懲罰,以維護廖某某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