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變更執行制度下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是我國重要的刑罰變更執行制度,對于實現刑罰功能、促進罪犯改造有重要作用。為了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減假暫”監督案件,我們需要在實上進行實質化審查,確保實現公平正義,在程序上讓公平正義更好更快實現,在效果上讓人民群眾可、能到公平正義,實現辦案質量、效率、效果的有機統一。

辦案需要辦案理念、機制、能力的全面提檔升級,還需要深化數字檢察戰略,以大數據驅,并通過公開聽證來保障高質效辦案。這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面提升辦案理念,加強辦案機制,培養辦案能力,運用大數據驅辦案,以及通過公開聽證來保障辦案質量。

辦理“減假暫”監督案件需要嚴格依法,全面審查,審核把關,統一司法標準,以及健全案件評查機制。同時,機制是支撐,需要強化信息共機制,做實調查核實機制,健全審核把關機制,統一司法標準,以及健全案件評查機制。

為了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減假暫”監督案件,需要強化能力培養,深化案例指導,加強理論研究,推大數據思維融“減假暫”辦案,以及深化“減假暫”監督案件檢察聽證適用。通過這些措施,我們可以實現更高效、更質量的辦案,確保公平正義得到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