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得不到就都是詆毀嘍!我們在一起三個月,消費了8萬多,我替你規劃旅游行程,把我的工作給員工理。你想買包和化妝品時,我沒有皺眉一下,對吧!在這期間,我們是明確的男朋友關系,我們的聊天也是男朋友之間的曖昧吧!最后一次,我們看完電影,你說回家很冷,我主提出去我家,結果你卻說:“我不喜歡一個滿腦子只會發泄的男人!”我聽完這句話,一開始到難,然后變得憤怒!這四個字真是厲害,但是請問,在我們三個月的相中,我提過這樣的問題嗎?有人可能會罵我傻,但無論如何,我還是非常尊重!好吧,那我問你,然后呢?你回答:“沒有然后了,我不喜歡你,所以我們不在一起了!”好吧,你現在自由了!之后,我開始了新的關系!但我想問問在場的各位,真的因為分手了就要互相詆毀嗎?

為什麼你要在邊的人面前詆毀我,在網上立下負面形象?你是被我渣男行為傷害了,被我無銜接的欺騙了,被我劈了嗎?我想問問在座的各位,真的是分手了,就要以各種方式詆毀對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