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剛過,許多樓頂的積雪開始融化結冰,高空懸冰威脅著過往行人的生命安全。那麼,該如何避免“冰溜子”——砸車傷人呢?如果出現問題,又該誰來負責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冰溜子是如何形的。

過冷卻水是指態水的溫度冷卻到冰點以下而不凍結的現象,而冰溜子則是指過冷卻水遇到0攝氏度或低于0攝氏度表面迅速凍結的現象,在冰冷天氣條件下容易形冰溜子。

據一組數據,冰溜子的厲害可見一斑。1公斤冰溜子砸下的威力相當于14塊磚的重量。而冰溜子的位置越高,掉下來產生的作用力就越大。-15℃的冰的度可與銅塊相媲。以往人們都覺得冰溜子是脆的,掉在地上就會碎掉,其實并不是這樣。室外溫度不同,冰溜子的度也不同。

冰溜子的威力和其質量和高度正比,重量越大,高度越高,威力就越強。據相關報道,蛋大小的冰溜子從4樓落下就可將人的頭部砸起腫包,從25樓落下甚至有可能致死。冰溜子因未及時清理,砸人、砸車的事件時有發生。

若出現冰溜子傷人傷車事件,應看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是誰。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建筑、構筑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懸掛發生落、墜落造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如果有其他責任人,則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北方地區初冬時節氣溫起伏較大,樓、房檐、保溫臺以及室外牌匾、電線桿、樹木等位置極易形“冰溜子”并墜落。因此,請大家在出行以及停放車輛時務必遠離以上地點,同時注意抬頭觀察,遠離可能發生的危險,避免可能出現的人和財產損失。

同時,對于冰錐,業公司有及時理、設置警示牌等義務;房屋、外掛空調、油煙機、牌匾所有者也要注意清理冰錐,注意防范冰錐墜落。一旦出現“冰溜子”傷人事件,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侵權人遭遇損失也不要慌張,民法典中有詳細規定幫您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