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被定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或稱為“國際消除針對婦暴力日”。家庭是構社會的基本單位,而家庭的和諧則是社會和諧的基石。家庭暴力的行為不僅直接危害害人的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還可能導致其他家庭員和未年子的不幸遭遇,甚至引發惡刑事案件,危及整個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那麼,當遭遇家庭暴力時,我們應該如何在離婚的同時保護自己呢?

首先,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但如果在離婚的冷靜期,實施家暴的一方仍然存在可能再次實施暴力的威脅,那麼害方應該及時收集證據,并可以報警請求出告誡書,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安全保護令。

其次,如果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據相關法律規定,家庭暴力是判決離婚的一種法定節。

消除家庭暴力是全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進行勸阻和制止。我們應該共同努力,為家庭暴力說“NO”,為害者提供支持和保護,讓每個家庭都為溫暖和諧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