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養老機構領域,有多種形式的公私合作方式,如公建民營、民辦公助、項目購買、公辦養老機構改制以及“公私共建+委托經營”等。這些運作形式都有廣義上的公私合作屬,屬于公私合作伙伴關系(PPP)的一種形式,現在養老機構的運營、建設-運營和轉制中。從全國各地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實踐來看,“一院兩制”作為公建民營的創新模式得到了大多數公辦養老機構和社會資本的認同,為合作雙方的選擇。

“一院兩制”是指公辦養老機構通過招標的方式將部分場所和設施租賃給民間力量進行市場化經營,從而使公辦養老機構部同時存在兩種經營主——公共部門和民間部門,以及相應的兩種經營方式——公共部門直接經營管理的公營機制和民間部門采用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民營機制。這種模式是中國特的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路徑。在“一院兩制”下,公辦養老機構的國有資產屬保持不變,民間部門只擁有其中一部分場所和設施的經營管理權。公辦養老機構實行供養老人與自費老人分區住,并通過對外租賃方式對自費老人區域實行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公辦方(公營部分)與民營方(民營部分)在業務上既有競爭關系,又有合作關系,形一種公私混合經營狀態。

因此,“一院兩制”不僅是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在所有權-經營權分離層面的合作,還包含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在業務層面的競爭與合作。它不是完全的公建民營,也不是純粹的PPP,可以說是對公建民營和PPP的一種創新。

以南京市某社會福利院為例,該機構是一家全額撥款的公辦養老機構,經過2006年的改擴建,床位增加到1330張。然而,由于人員配置不足、資金短缺等原因,新建床位一時難以開辦,導致大量床位和養老資源閑置。為解決這一問題,南京市某社會福利院在南京市民政局的指導下,采取了“一院兩制”的方式進行改革。他們通過公開招募綜合評審的方式引進了兩家民營養老機構,并轉讓了530張床位的經營權。南京市某社會福利院以公辦養老機構的資源優勢為基礎,與民營養老機構合作,共同推出“一院兩制”的養老運營模式,實現了資源共和優勢互補的發展模式。

在“一院兩制”中,南京市某社會福利院既負責監督和指導公建民營單位,解決其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也負責向南京市民政局反饋相關信息,并提出建議。該機構為南京市民政局和兩家民辦養老機構之間通的橋梁和中轉站。南京市某社會福利院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困難老人,而兩家民辦養老機構主要服務的是社會自費老人。雖然三家機構在收住對象上存在一定的叉重疊,但他們在競爭的同時也加強了協商與合作,共同發展養老品牌社區。

“一院兩制”有政府主導、公私合作、公私競爭和行政吸納等特征。在該模式下,公辦養老機構保留了公益的功能,同時也保證了公建民營單位的非營利質。南京某社會福利院承擔了政府的監督和指導責任,同時也協調解決民辦養老機構之間的矛盾和分歧。這種模式將公辦養老機構和民辦養老機構的競爭與合作結合起來,實現了公私部門的協同發展。

“一院兩制”模式推了養老機構的市場化運營和管理。南京某社會福利院與兩家民辦養老機構合作,共同打造了“銀發社區”服務品牌,通過各種宣傳和營銷手段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吸引力。公辦養老機構在與民辦養老機構開展競爭和合作的過程中,可以學習先進的服務技和管理方法,提高自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效率。

“一院兩制”模式相比整委托管理有一定的優勢。整委托管理模式中,政府對托機構有較多的管制,而“一院兩制”模式中,公辦養老機構和民辦養老機構各自獨立經營,有較高的自主權和盈利空間。此外,“一院兩制”模式還可以消除公辦養老機構與民辦養老機構之間的雙軌制矛盾,提高機構養老服務的整質量和效率。

總之,“一院兩制”作為一種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方式,兼顧了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的需求,實現了公益與商業的平衡,有公正、合理和合法。它可以促進養老機構的發展和提高養老服務的質量,對于改善我國養老服務有重要意義。雖然“一院兩制”不是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最終目標,但它可以作為一個過渡形式,為最終建立完全的公建民營或轉企改制提供契機。隨著制機制的改革和民辦養老機構的發展,政府的主導作用也將逐漸減弱,為養老服務的發展創造更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