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傲慢與橫行!一位紀檢部門工作人員的妻子將們家的保時捷停在小區門口,影響了其他車主的出行。然而,沒有人敢指責,因為的丈夫是派出所的人。更令人氣憤的是,盡管有當地群眾舉報,有關部門竟然只用了一句“已批評教育”就將這件事畫上了句號。這對公職人員夫妻到底為何敢如此囂張?背后究竟藏著什麼我們不為人知的故事呢?

報警也沒有用,沒人能夠管得了他們。故事的主人公魯某是湖南株洲石峰區紀委的工作人員,目前在街道工作。平時,魯某經常將自己的車保時捷停在小區的大門口,而且每天都要到了八九點去上班的時候才會挪車,嚴重影響了小區其他車主的出行。小區的其他業主也向業公司投訴過,但是業公司卻很無奈的表示:“沒用的,別說向我們投訴了,就算你投訴到派出所都沒用,(魯某)的老公就是派出所的。”這是否意味著在這個社會中權力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為什麼這麼多領導都無法管束魯某?

有關單位的理結果讓人寒心。魯某張揚跋扈的個注定會出事!在單位調查期間,魯某辯解道,自己那幾天只是接兒放學遲了點,圖省事就將車子停在門口了。但是小區的居民卻對此不買賬,因為在后續調查的時候,魯某還是沒有挪車位,而且停車的地方是黃網格線,停標志,是應該罰款的。然而,不僅沒有警對魯某進行罰款,反而是集“視而不見”。最終,魯某單位的理結果也讓人非常寒心——已經對魯某進行批評教育。魯某的行為已經涉及到破壞公序良德的違法行為,難道就是口頭教育就行了嗎?很多人都認為魯某單位理的不太清楚,應該明確說明的行為是否違反群眾紀律、違反社會公德、損害機關形象、造不良影響等。一次次對小錯的容忍,換來了社會道德的坡。相較于違反法律行為,有違道德的行為更值得我們去譴責。

魯某的保時捷引發了網友的關注。隨著新聞的發酵,人們的關注點也從“公職夫妻停車”轉移到了“公職夫妻買保時捷”上。大家紛紛議論,魯某的工資夠買保時捷嗎?公務員的工資怎麼可能買得起這麼貴的車呢?現在公務員都在推行“工資”,大部分基層公職人員工資都只有3000元起步,憑工資怎麼可能開上保時捷?如果是用自己的工資買的,那麼農民工的工資七八千元,豈不是可以買直升飛機了?魯某到底是怎麼買豪車的?必須進行徹底的調查,在街道上工作一輩子都不夠買車的錢。其實,網友們關注的重點還是在“公職人員”上。如果有關單位能夠以同樣的方式理此事,不要搞區別對待,群眾報案后,能夠直接理,我相信現在更多的人會鼓掌。

單位對魯某的理引發了質疑。在某種程度上,單位的理確實是避重就輕,想盡快平息事態。然而,現在魯某的單位陷了進退兩難的境地。如果單位在最初能夠向群眾清楚地解釋依據的法律條文和規定,那麼現在可能不會上熱搜了。大家認為單位對魯某的理是否合適呢?歡迎在評論區互起來。作為新手,小編很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關注,明天還有更多彩的信息等著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