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權力,實在是可惡至極。在山東臨沂郯城縣某理發店,一名子因不滿店員的服務態度,出示證件后威脅要所在的農業局理此事。令人震驚的是,次日稅務局就上門檢查了該店。這位士是郯城縣農業局的公職人員,于9月7日晚上登門道歉,但此事引起了公眾的強烈反應。該士的上級領導以及郯城縣委宣傳部、稅務局工作人員于9月8日來到該店,告知將被記大過分,并宣布今年將不能參與任何評獎評優活

在此期間,稅務局派來兩名人員于9月1日前來檢查此事,聲稱接到舉報稱該店有稅行為。然而,經過稅務局的調查,發現該店是今年5月1日開業的新店,還未到稅務申報期,并且營業額也未達到30萬元。稅務局工作人員只是告訴店主去稅務大廳報備一下,并表示會回復舉報人是否滿意。然而,9月2日,稅務局卻回復店主稱舉報人不滿意,要求他們提供開業以來的每一筆賬目和每天的營業額。這種濫用公權力的行為實在令人憤慨。

18大以來,反腐行如此深,然而仍有一些人無法控制自己的權力。這種濫用職權的行為必須到嚴懲,否則將引起民眾的不滿。首先,這位農業局的公職人員濫用職權,欺負百姓,的道歉只是出于自保,并非真正悔過自新。應該到嚴肅的調查理,必須被調離本單位或者被免職開除公職,因為這種人沒有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卻自以為是,以土匪的心態對待他人。

其次,必須對這位士以及當地稅務局執法部門進行嚴厲的懲。稅務局竟然迎合舉報人的意愿,要求調查開業以來的每一筆賬目和每天的營業額,這是何等荒唐!公職人員居然變了私人的執法者?這令人深思!他們濫用職權,霸道妄為,而稅務局竟然以公正無私自居!他們的執法行為值得深思,是在執法還是在曲解法律?

最后,我們必須明確,不是任何一次電話舉報都應該被查。必須提供一些證據和懷疑稅的理由,比如自己是店里的員工,知道大致的銷售額;或者自己是老會員,知道這個店有幾個大客戶,銷售額明顯超過三十萬元。稅務局在接收舉報時應該詢問,并進行筆錄和錄音。那麼,這種誣告陷害就這麼算了嗎?這種濫用職權的行為必須得到嚴肅理,以保護公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