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上班期間止飲酒,違規執法者

公職人員在上班期間飲酒是被明確止的,即使是在節假日也是到限制的。然而,在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太鎮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一位貨車司機在經過該鎮時被當地城管執法人員攔下,并要求納100元罰款,理由是貨車不允許駛該鎮。這讓人不想起一句俗語:“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盡管這句話并不完全適用,但卻非常切。

貨車司機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希盡快納罰款以便離開。然而,當司機靠近執法人員時,他聞到了濃重的酒氣。貨車司機質問道:“你喝酒執法,還要開罰單?”城管人員回答:“什麼喝酒執法?”貨車司機指出:“我說你喝酒執法,你渾酒氣!”城管人員辯稱:“喝一瓶啤酒也算喝酒執法嗎?我們都喝過啤酒,喝一瓶啤酒的人上是沒有酒味的。”然而,這位執法人員明顯上散發著濃烈的酒味,至是喝了半斤白酒。喝酒后還出來執法,這無疑是公然違反規定的行為。

貨車司機急于解決問題,錄完視頻后便準備納罰款離開。然而,這位執法人員竟然拿出自己的個人收款碼收取罰款,這個名“發哥”的執法者因此而出名。更奇葩的是,所開的罰單居然不是單位的,而是村里小組開的收據,這明顯是不符合規定的。更重要的是,他們居然沒有執法證,沒有執法證怎麼能上路執法呢?

隨著這一事件的發酵,當地很快發布了通報。然而,這份通報到了質疑,認為只是使用了通用模板,只是更換了地名和名字。涉事的城管人員到停職罰,因為工作期間飲酒明顯是違規違紀的行為。然而,這樣的罰連“記過”都沒有,顯得輕描淡寫。與其發通報做表面文章,還不如不發。

“發哥”這次算是吃了教訓,希他下次執法時能噴點香水掩蓋酒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