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歌手在社平臺分自己觀影后的心得,并搭配觀影期間對著大屏幕拍攝的圖片。其本意是想宣傳電影,但作為公眾人將屏攝的圖片發布,引來網友的熱議。一時間,人們對屏攝產生了不同的看法。支持的一方認為,這只是對著屏幕“打卡”而已;多數業從業者則持反對意見,認為電影放映期間的攝錄行為都是違法的。

平臺上引發網友熱議的屏攝風波呈兩極分化。北京的王士認為只要不影響自己觀影,不會在意別人的行為。而影視從業者戴士則持不同觀點,認為電影放映期間的屏攝就是違法行為。在各大影院發售的電影票背面也會明確標有“勿拍照攝影”“手機靜音”等提示語句或圖片。

中國人民大學叉科學研究院講師李銘軒表示,觀眾購票后,實際上就與影院簽訂了協議,觀眾理應遵守協議當中的行為準則。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角度講,屏攝已經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控制范圍,可能會構侵權。在電影產業促進法中也明確指出了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的止。

在屏攝問題上是否能有最優的解法?中國人民大學叉科學研究院講師李銘軒建議,對民眾加強普法宣傳,對影院提高管理水平。北京數字經濟與數字治理法治研究會副書長黃尹旭則進一步建議,電影院的工作人員有義務去制止觀眾的屏攝行為,并在電影播放之前播放一些不要去拍攝照片的宣傳片,提醒觀眾不要進行拍照攝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