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了發展慈善等公益事業的重要意義,強調要重視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在互聯網上,心公益平臺層出不窮,但近期小黃在某公益平臺上捐款29元給一名患病的兒,最終只有26元到達兒手中。平臺解釋稱運營需要本,引發了眾多網友的共鳴和質疑。這一現象提醒我們,盡管我國慈善組織和公益平臺發展迅猛,但問題仍然存在。這些問題不僅會影響心人士的信任,也會損害公益平臺的公信力,不利于慈善事業的長期健康發展。這需要民政等職能部門和整個社會高度重視。

究其問題所在,首先是在捐款環節,由于平臺對用戶的提示不足,用戶常常在不知況下額外支付了服務費。此外,平臺也沒有提供捐款流向和使用況的便利信息,給捐款者造了被欺騙和被瞞的覺。此外,個人大病網絡求助的立法滯后,導致平臺管理不規范,商業和公益邊界模糊,行業準門檻低,缺乏標準。

為了保障公益平臺持續健康發展,應該把握好收服務費的力度和方式。建議包括,基于平臺服務容和市場機制確定服務價格,同時要考慮服務領域和對象的特殊,不以經濟效益為唯一標準。其次,在制定服務費標準時,需要深調研,聽取相關方面的意見,平衡商業屬和準公益屬。最后,平臺需要明確提示服務費,保留用戶選擇權,并公開資金的來源、流向、使用況,接外部監督。網絡平臺作為千萬螢火的傳遞者,需要承擔起將明帶到每個角落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