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黑龍江省的網安部門正在聚焦網絡暴力問題,針對侵害網民合法權益、擾網絡生態等突出問題,依法嚴厲打擊網絡暴力信息的編造者、首發者以及屢教不改者,堅決遏制網絡暴力的蔓延。近年來,“代經濟”迅速發展,包括代理、代駕、代購等形式,既節省時間,提高生活質量,又促進了就業,對社會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然而,以“替”為目的的“有償代罵”產業也悄然而生,這種行為是否合法可行呢?

所謂“有償代罵”,常出現在社應用程序或易類應用程序中,以標簽如“專業罵人”、“替”、“代罵”等形式出現。雇主可以支付一定的費用,雇傭“打手”對攻擊對象進行辱罵,這種辱罵行為帶有較強的主觀惡意,行為影響也很惡劣。這種行為以語言文字傷害他人的尊嚴和權益,并從中獲利,導致網絡空間充斥著惡劣的氛圍,滋生了網絡暴力,甚至可能涉嫌違法甚至犯罪。據“打手”的言語是否造事實,這種行為可能構誹謗、侮辱等罪名。

讓我們來看看真實案例。齊齊哈爾網警依法對一名從事“有償代罵”的違法人員進行了行政罰。前段時間,齊齊哈爾網警通過線索發現,一名用戶在“閑魚”平臺上發布了“專業罵人”、“替”的商品,并提供“定制服務”,價格在55-66元之間。經過調查,屬地公安機關確定了違法嫌疑人朱某某,并依法傳喚了他。在審訊中,朱某某承認在網絡上看到了類似的侮辱、誹謗他人盈利的帖子,認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輕松賺錢。盡管他明知通過網絡侮辱、誹謗他人是違法行為,但他仍然想通過這種方式獲取利益。截至被抓獲時,朱某某從“替罵人”這一活中累計獲利1650元,約25單。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對朱某某以行政罰款500元,并追繳了他的違法所得。

另一方面,哈爾濱網警對一名在微信群發布“有償代罵”廣告的網民進行了批評教育。經過調查,該人曾收到有償辱罵他人的請求,但僅向對方提供了罵人話腳本,并沒有實際進行辱罵行為。針對這種況,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進行了普法宣傳。該人明確表示以后將規范、文明上網,杜絕網絡暴力行為。

網警提醒大家,雖然代理、代購、代理等行為都是可以接的,但是不能將“替”代罵他人作為一種行為。任何仇恨和怨恨都應該通過理的方式解決,而不是雇傭“網絡打手”。廣大網友應該杜絕網絡暴力行為,惡意中傷、誹謗、侮辱他人將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