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晚飯后,我帶著狗在公園散步,無意間聽到了兩個年輕漂亮的婦在討論“賄賂”的話題。們似乎完全沒有意識到我的靠近,而我也不小心聽到了們的對話容。一番對話讓我到震驚,們居然認為用去勾引員或老板是一種合理的手段,甚至認為現在國家刑法規定“賄賂”不算賄賂,只是道德問題,不需要付法律責任。這讓我震驚不已,我匆匆離開公園,趕打開手機查證,結果果然讓我大跌眼鏡。原來刑法上確實認為“賄賂”不算賄賂,也就是說在法律上它不算犯罪。這一切讓我到無法淡定,對現實的認知和價值觀都產生了極大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