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觀看了"北京某高管違法裁人"的視頻,隨后看到了涉事公司發布的聲明。我有幾點看法想要分一下。首先,不論解雇是否合理,這位"解雇姐"的態度和用詞表明與公司管理層的關系非同尋常,這或許反映了這家初創公司的文化取向。其次,員工簽署了6個月的試用期合同,但公司聲明稱合同期為3年,這顯然是不對的,也反映出公司價值取向存在問題。我在外企和國公司工作多年,發現很多公司的試用期都在不斷延長,這是不應該的。第三,"解雇姐"囂張的態度顯示清楚員工打司的代價很大,而公司的本幾乎為零。這讓我思考,我們的法律是否需要修訂,增加對公司違法行為的罰力度?最后,"解雇姐"威脅員工兩年半找不到工作,這也讓人深憾。在這不夠理想的就業環境中,希被離職的年輕朋友能堅強面對,也希企業能更注重人文關懷和良好的價值取向。希社會能更加重視對弱勢群的保護,以及增加違法行為的本,這才能真正實現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