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家公司因為拒絕一名男應聘者“已婚未育”的份而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這名男擁有211碩士學歷和8年工作經驗,本來是一個合適的候選人,但最終由于他的家庭狀況被否決,這引發了網友對企業用人標準的批評。有人認為,公司的拒絕是考慮到產假對工作的影響,拒絕已婚未育男的做法也有一定合理

據悉,某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最近在社上披,一名已婚無子的33歲男在應聘中被公司老板否決。這名男在學歷、工作年限和專業背景等方面都非常突出。但是公司最終決定將“35歲已婚已育”設為要求,原因是擔心年紀較大且沒有子的員工在后期可能因為生育需求影響工作。

一經曝,這一消息立刻引起了網友的批評。有人調侃道:“找35歲已婚已育的,下次會不會要求已結扎?”還有人調侃說:“是不是要求每個員工都要有一個孩子,然后再開一個托兒所?”網友們紛紛質疑這種做法無法保證員工長期不生育,并涉嫌侵犯求職者的合法權益。

然而,也有人為公司的決定辯護,認為“生孩子會請產假,一個月的產假也會打正常工作,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這位網友建議完善產假補制度,減輕企業的負擔。業專家表示,企業面臨考慮生育問題對工作的影響的難題,但將“已婚已育”作為主要考量條件已涉嫌歧視別。他們建議企業從加強培訓和完善請假制度等方面手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借助歧視政策規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