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都市頻道上,我看到了一則新聞,這引發了我和我丈夫之間的一場爭論。新聞中提到,一個年輕子坐在公共場所,將包包放在邊。一直在看手機,直到準備離開時才發現包包不見了。包包里面有1000元現金,還有一些重要的卡片和文件,非常害怕失去這些東西。

于是,子找到了監控錄像,發現一個年長的人,手持清掃工,將的包包撥拉到了遠。等沒有人注意時,年長人拿起包包走了。年輕子找到了年長人,但一直不承認自己了別人的包包,甚至在監控面前也不承認。聲稱監控錄像中的人穿著短襖,而自己穿著長襖,所以不可能是

我明明看出來是,可死活不承認。我認為太頑固了,監控明明是,只要把包包還回來就可以了。但是我丈夫卻說,年輕子不會做人,只要包包里的票據,而不要1000塊錢,那年長人不就會把包包還給了嗎?他認為這個年輕人太過分了,明明是包包被清潔工撿到了,應該給一些錢作為酬謝。我堅持認為這是竊行為,而且年輕子也有責任,應該更好地照看好自己的包包。

我們對這個問題持不同的觀點,男思維果然有別。但我想知道,如果這個年長人堅持不還包包,會不會承擔法律責任呢?或許年輕子只需要拿錢解決問題,不必讓這個老人難堪。這個事件引發了我們對于道德和法律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