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上海某商場發生的一起意外事故引起了廣泛關注。一名士在洗手間門口的1厘米高臺階不慎摔倒,導致骨折。經過法院調解,商場最終支付了1。5萬元賠償金。這起看似微小的事故,卻反映出我國公共場所在安全管理和設施維護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它再次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公共場所安全責任的廣泛討論,也讓人深思在這類況下如何維護自合法權益。

2023年3月1日,林士與丈夫來到上海某商場購。中午兩人在商場的一家餐廳用餐后,林士前往一樓洗手間。當步出洗手間門口時,不慎被門口僅1厘米高的臺階絆倒,導致左骨折。林士隨后向商場管理方請求理,但遭到拒絕。商場表示,當時攝像頭并未完全拍攝到事發經過,無法證明林士就是在該商場摔斷骨的。見商場推卸責任,林士決定將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及誤工費等損失。最終,在法院調解下,商場同意向林士支付1。5萬元賠償金。

對于林士而言,1厘米的微小高度差為了這場意外的“罪魁禍首”。而事實上,在最近幾年,我國屢次出公共場所由于設施問題導致市民傷的事件。2021年,江蘇一老人在超市購時,不慎被地面撒落的面條絆倒,導致骨骨折。這起事故最終以超市支付老人醫療及護理費用告終。公共場所部的微小安全患,多次釀嚴重后果。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造了公共場所部安全問題頻發?首先,公共場所部的一些安全設施老化或損壞,而沒有得到及時更換或維修。如線不足、地面破損、樓梯缺損等。這增加了公共場所事故的概率。其次,公共場所的日常安全管理與巡視存在,未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患。樓梯缺口未修補,地面撒落障礙未清理等。再者,公共場所空間規劃考慮不周或管理混,如過于復雜的空間布局,區域標識不清等使得行人難以避讓。最后,公眾的安全防范意識淡薄,逛街購時注意力不集中,大意行,也增加了發生意外的可能。

在林士遭遇損傷前,我國已屢次發生公園、醫院等其他公共場所發生設施故障導致市民傷的事件。2022年,山東淄博一公園,多名市民在參觀時不慎從1米高的觀景臺跌落,重傷。事后調查發現,觀景臺的護欄存在安全患,施工方未盡到監管責任。同年,上海一所公立醫院發生一起因病床缺陷導致患者摔倒致骨折的事故。調查顯示,醫院病床購置時存在采購不規范的問題。種種跡象顯示,我國公共場所安全事故屢不止,責任追究仍任重而道遠。它不僅反映出公共場所建設監管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弊端,也暴了公共安全意識淡薄的問題。

針對公共場所有害人安全事故頻發的現狀,社會各界有責任采取行。有網友呼吁政府主管部門應制定更為完善和嚴格的公共場所安全規范,并加強對其執行況的監督檢查。還有網友提出,公共場所的投資建設方和運營管理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標準和要求對場所進行建造和管理。另外,廣大公眾也應提升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公共場所行進時應小心留意周遭環境,發現安全患及時向管理方反映。公共場所安全責任重大,需要政府部門、公共場所運營方以及公眾共同承擔。

這起因1厘米高差導致士骨折的意外,再次提醒我們,公共場所安全問題事關社會治安和人民福祉,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讓我們攜手努力,為建設更加安全、和諧、宜居的公共環境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