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恩夫妻,生活一直很艱苦。為了改善生活,丈夫胡某每天外出勞。可惜,2017年突然胡某去世,留下悲痛的妻子南某,還有南某的公公。公公陪著南某辦兒子的喪事,期間敲開了南某的房門,談一些事。不料,公公看著南某發呆,迷地盯著看。南某發現了公公的注視,于是推開了他。但酗酒后的公公壯起膽子,再次敲開南某的房門。南某并未反抗,公公將推倒在床上,與發生了關系。南某到極大的創傷,第二天去報警。最終,公公被判有期徒刑4年1個月。

據我國刑法規定,公公犯下了強罪。強是指侵犯他人自由權,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對方進行行為。在本案中,公公無視南某的反抗,強迫與發生關系,已經犯下了強罪。對于半推半就的問題,刑法對此進行了解釋,需要據男雙方的關系和環境綜合判斷,考慮到婦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反抗,因此即使被害人沒有反抗,也會認定為違背婦意志。本案公公侵犯了兒媳的自由權,是嚴重的罪行。

我們呼吁社會各界一定要重視婦權益,一旦到侵害,及時向警方報案,并維護自的合法權益。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們,家庭員之間的侵犯問題依然存在,需要社會共同努力來保護婦的權益。不論是婚姻關系還是緣關系,都不能侵犯的合法借口。重視婦權益,從家庭做起,從教育做起,從法律保護做起,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尊重和平等的社會環境。只有這樣,每個婦才能真正們應有的權益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