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的一位子在嫁到安徽已有三年時間,期間只回過一次家,因此對今年想回娘家過年倍期待。然而,當表達這個愿時,卻遭到公公的反對。公公用一句古老的諺語“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來解釋為何不讓回娘家。這位子有些不解,解釋道:“不管怎樣,我依然是他們的兒。”就是因為這句話,讓的公公憤怒地扇了一耳

這個諺語的本來意思,是古代婚禮中的一種儀式,姑娘出嫁時,母親會給兒沐浴更,然后用一盆水灑到轎子后面,表示兒是清白之。本意被曲解源于《醒世姻緣傳》,第九十二回中,陳師娘離世后,一家人紛爭產。兒認為“父母的家當,兒一分,一分”,但嫂嫂卻譏諷道:“這話熏人!嫁出的兒,潑在地里的水,你分我的家當?”在當今,在一些地方,尤其是老一輩人那里,這個諺語被曲解了認為嫁出去的兒就像潑出去的水,不再屬于娘家,而完全屬于夫家。這種觀念主要是將視為家庭的附屬品,忽視了的權利和地位。

這個曲解的原因,一方面是在家庭和社會中的地位相對較低,另一方面則是在婚姻中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結婚后,需要自己承擔家庭的經濟、家務、生兒育等責任,可能會逐漸減與娘家的聯系。此外,回一趟娘家花費較高,也可能會遇到各種問題。

然而,在現代社會中,“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這句話已經不再適用。我們應該認識到這句話的負面影響,并努力改變它,以更加平等和尊重的態度對待。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在結婚后仍然是獨立的個有自己的權利和自由。在家庭中扮演著重要的角們不僅是妻子和母親,也是兒和姐妹,與娘家的關系應該繼續保持親和聯系。

“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這句話的曲解和對權利和地位的不尊重,應該被我們徹底摒棄。婚姻和家庭是復雜的社會關系,我們應該以平等、尊重和理解的態度來對待每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