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炎熱天氣,如果垃圾桶里有未燃盡的火種,很可能會引發垃圾桶的燃燒。然而,在同一個區域,竟然有56個垃圾桶相繼被點燃,這讓人不懷疑是否有人故意制造火災。警方介調查后發現,果然是兩名男子點燃了這些垃圾桶。由于涉嫌尋釁滋事罪,這兩人被移送至邗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第一次點燃垃圾桶是在2022年8月的一個晚上。當晚,張某和李某約好一起喝酒,由于到苦悶無聊,經過幾杯酒后,張某提出了一個想法:“我想點燃一個垃圾桶來發泄一下,你幫我看風。”在酒的作用下,兩人來到一個蔽的地方,按順序點燃了路邊的三個垃圾桶的垃圾,眼睜睜地看著火焰升騰起來,滿足地離開了現場。由于覺得這種刺激好玩,接下來的近兩個月里,他們多次相約在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的路邊垃圾桶縱火,流點燃垃圾桶后立即離開現場。為了防止火勢蔓延或觀察現場況,有時候他們還會繞回來看一眼。有時候,他們一晚上就能焚燒掉十幾個垃圾桶。當地環衛部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垃圾桶頻繁被點燃后,立即報案。警方經過分析研判,功抓獲了張某和李某,兩人對縱火的事實供認不諱。
最近,邗江區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張某和李某為了發泄緒、尋求刺激,多次使用打火機點燃垃圾桶外易燃,導致環衛部門放置在路邊的56個垃圾桶被焚燒,涉案金額超過1萬元。他們的行為擾了社會公共秩序,屬于尋釁滋事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經法院審理后,張某和李某分別被判1年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6個月以及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