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發家致富的夢想,兩名男子在宜昌市涉嫌購買大量麻黃草并制造毒品進行銷售。2023年10月18日,宜昌市西陵區人民檢察院對此提起公訴,法院據販賣和制造毒品罪依法判吳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以人民幣五千元罰金;楊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以五千元罰金。事發于2022年年底,吳某從外地來到宜昌,計劃與楊某合作開辦餐飲店,但他們的烤鴨店生意慘淡,連付房租都了問題。
2023年年初,楊某偶然發現網上有人收購麻黃堿,為了盡快解決資金問題,他和吳某一起決定制造麻黃堿以獲取利潤。從2023年4月開始,兩人開始嘗試將制造的麻黃堿進一步加工,用于制作冰毒。他們在網上刻苦學習麻黃堿的制作方法后,多次從中藥店和化學用品專賣店等渠道購買麻黃草等原材料,并進行多次嘗試。期間,楊某負責提供制毒場地,吳某則負責銷售。第一批甲基苯丙胺制作完后,兩人驅車700公里前往外地,無償提供給線下買家進行“試貨”,吳某以800元的價格在武漢賣出了毒品。
然而,2023年5月,吳某攜帶制造的毒品準備前往孝市貨時,在宜昌東站附近被警方抓獲。當場搜查他上發現了9小袋白晶狀品,凈重7.5克。吳某和楊某相繼落網后,警方在他們的居住地發現了紫固混合,經鑒定疑似為麻黃堿。吳某在接訊問時表示:“我想通過制作甲基苯丙胺來驗證是否掌握了麻黃堿的制作工藝,從而出國打工掙錢。”承辦檢察表示,近年來,到巨額利潤和消費需求的刺激,我國制造甲基苯丙胺等合毒品的犯罪問題突出,甲基苯丙胺已為國濫用人數最多的毒品,防控形勢嚴峻。經審查,承辦檢察認為,被告人吳某和楊某販賣、制造甲基苯丙胺(未遂)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以販賣、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對被告人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