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辦理侵害未年人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并促進公、檢、法機關在司法辦案尺度標準上的統一,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近日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和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在國家檢察學院云南分院舉辦了首次全國規模的“侵害未年人案件辦理”同堂培訓。此次培訓旨在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將政治培訓與業務培訓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解決司法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和堵點問題,強調實務與理論的融合。

在課程設置上,培訓圍繞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于今年5月發布的涉及未年人刑事案件辦理的法律解釋和意見等文件,邀請了負責文件起草工作的專家、富辦案經驗的公安刑偵專家、資深律師以及專門從事未年人保護研究的法學和心理學專家。從多個視角、領域和方面,授課容涉及實與程序、實務與理論、打擊犯罪與救助保護被害人等問題,并對法律適用、證據審查、詢問取證、神損害等共同關注的問題進行了深探討。

此次培訓為期4天,共有近200名來自全國公、檢、法系統的一線辦案人員和業務骨干參加。這次培訓不僅是為了提高侵害未年人案件辦理能力水平,更是為了凝聚法治共識,共同保護兒的未來。通過這種同堂培訓的形式,各方面的專家和執法人員能夠共同學習、流經驗,提升專業水平,為未年人司法領域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