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國家治理革命中,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工作是不可或缺的環節。為了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楓橋經驗”的指示神,提高行政爭議化解的法治水平,首屆全國行政審判行政復議工作同堂培訓于11月7日開班。此次培訓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合舉辦,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軍為學員們授課。培訓以三個“做實”為目標,旨在共同探索現代化的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工作,以實踐路徑服務于中國式現代化的進程。
文章中指出,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工作面臨著一系列新的挑戰,包括行政審判質效不高、行政復議作為主要渠道的發揮不充分等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文章提出了幾個關鍵點。首先,行政審判部門要增強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將行政審判工作放到國家治理全局中來。其次,行政復議應發揮主渠道作用,提高案件理的質量和效率,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第三,要注重前端工作,通過調解等方式,解決行政爭議的源,降低上訴和申請再審的率。最后,要形合力,加強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的銜接配合,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此外,文章還強調了培訓中學員們提升能力素質的重要。行政審判和行政復議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質的法治隊伍。為此,學員們要深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堅定的原則、謙虛的態度和的段,迎難而上,推解決制約行政審判質效的問題。同時,要加強政治站位,提高專業素養和責任擔當,適應行政審判工作的高質量發展要求。最終,通過強化合作,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部門可以發揮各自的優勢,實現執法與司法的互和互補,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