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網友私信詢問關于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依據和各省個人繳費制度的時間點。由于涉及的省份較多,無法一一回復。下面我們將參考政策及各省的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為大家提供相關信息。關于視同繳費年限政策的支持文件,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比如1991年的國發﹝1991﹞33號文件提出了各省市開始建立個人賬戶繳費制度,1995年的國發﹝1995﹞6號文件全面實施了個人繳費制度,1997年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解釋了視同繳費年限的含義,并明確了認定時間線。在實施個人賬戶繳費制度之前,只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從大眾角度來看,視同繳費年限是影響60后和70后退休待遇高低的重要參數。也有很多朋友對于自己所在省份和城市建立個人參保繳費制度的時間點不是很了解,下面的圖表為大家統計了全國各省份建立個人參保繳費的時間線,也是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結束時間點,供大家參考。如果有任何出,請留言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