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出臺了新的醉駕刑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2023年版《意見》),將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同時廢止了2013年版《意見》。這一新規引發了公眾的關注,特別是其中80毫克/100毫升、150毫克/100毫升兩組數字的調整。這一變化是否代表醉駕管理的放寬,以及對地方執法、司法有何影響,都為了熱議的話題。

施杰,作為中國醉駕刑提案者和全國政協委員,對于醉駕刑的背景進行了詳細的解讀。提案的源頭可以追溯到2010年全國兩會期間,由于一起因醉駕導致4人死亡、1人重傷的案件引發了社會的高度關注。這一案件對施杰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也讓他開始思考推立法的調整,希因醉駕造的傷害以及社會管理本。最終,施杰的提案得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及采納,醉駕刑標準得以調整。自醉駕刑以來,公安部公開數據顯示,2020年每排查百輛車的醉駕比例比“醉駕刑”前減70%以上。

施杰對新規進行了解讀,認為刑標準的調整并不意味著對醉駕管理的放寬,而是更加科學地據十幾年的司法實踐和科學認定作出的調整。他指出,醉駕型危險駕駛罪的量刑標準也更加明晰,這一新規的施行意味著“兩高兩部”承擔了統一醉駕量刑標準的責任。

總之,這一新規的出臺旨在進一步統一執法司法標準,科學調整醉駕刑基準線,以提高醉駕管理的科學和嚴格。施杰表示,這一調整應該是據司法實踐和科學認證做出的,是較為合理的。同時,將有助于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促進司法的科學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