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庭夫婦涉傳銷案件有新進展,不久前,“張庭案”被撤銷,96套房產被解封的消息引發輿論熱議。據消息稱,張庭達爾威一案已經被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撤銷,同時解除查封被申請人共計96套房產,并解除凍結被申請人名下多筆銀行存款,銀行賬戶也全部解封。但是,盡管涉案財產已經解除查封凍結,是否傳銷仍有待裕華區市監局的調查結果。據專業人士的稱,解除查封凍結并不意味著本案不構傳銷,傳銷調查仍在進行。
傳銷的法律含義是指組織者通過發展人員或要求被發展人員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資格等方式非法獲得財富的行為。據是否存在實際經營容,傳銷可以分為經營型傳銷和詐騙型傳銷。經營型傳銷以實際經營為目的,傳銷活只是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一種經營模式;而詐騙型傳銷則是以騙取財為目的,傳銷活只是詐騙的一種手段。
在司法實踐中,準確界定案涉傳銷行為屬于經營型傳銷或詐騙型傳銷,會導致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經營型傳銷和詐騙型傳銷的區分主要在于經營對象、計酬依據、存續條件和主觀違法要素的不同。對于詐騙型傳銷,達到追訴標準的,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司法機關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罪進行定罪罰。而對于經營型傳銷,司法機關則應準確界定其質,對有實際經營活、經營對象的傳銷活不應當作為犯罪理,但仍屬于違法行為,應接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