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個月來,社上關于“拍”行為及其罰的討論不斷。重慶一名母親懷疑的兒子在地鐵上被拍,“已立案”;湖南一名男子質疑賣氣球男孩拍引發沖突,“已調解”;泉州兩所中學廁所被拍傳上網,“公安已介”;四川大學生污蔑大叔拍,“留校留黨察看”;都一名男子乘地鐵被冤枉拍,“將起訴”;山東一名醫生視頻,“已判刑”……多起拍事件接連曝。當事人和網友對此持續關注,顯示出人們對被鏡頭窺視的恐懼不容忽視。

如今,只需帶上手機,拍者就能隨時隨地開始行,無論是在地鐵、公廁還是酒店等地,拍無所不在。對于拍者來說,人流集的公共場所可能給予了遮蔽;而本應保護私的地方也能提供蔽的便利。躲在“暗”的人將一切場所視為違法的“失樂園”,突然出現在鏡頭后,窺探并侵犯普通人的生活。雖然拍或許無法造傷害,但對神和的攻擊幾乎無法完全恢復。尤其當施暴者是曾經的最親者時,害者的痛苦更加深重。

李可的遭遇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兩年前,經歷了人生最黑暗的時刻,前男友將的私照片上傳到一個在線聊天群,群里有十四萬人。盡了一切努力以“傳播品罪”指控對方,但由于傳播數量不足,對方最終被判行拘5天。李可不明白,自己的人生幾乎被摧毀,但在法律上似乎無足輕重。與其他害者流后,甚至發現自己爭取到的結果“相當不錯”。

學界將拍行為定義為影像暴力的一種,它日常發生,本極低,施暴者總能輕而易舉地在任意時間地點完這種“犯罪”。無辜的普通人隨時都有可能拍的害者,這與他們的外貌和穿著無關。據報道,雖然拍者男皆有,但國外的統計數據顯示,絕大多數被害人是。而針對私的拍已經為一個產業,職業拍者從中牟取暴利。調查顯示,拍者將拍的視頻和圖片上傳至特定網站出售,中間商購買視頻進行資源整合,建立私域群聊,通過付費會員制將視頻出售給下游買家,形了一條完整的黑產業鏈。最近還曝了一起在日本東京販賣拍視頻的團伙,他們每個月從中國獲取的片源最多可達100部,甚至有直接的錄像。

對于害者來說,拍或許無法造傷害,但它對神和的攻擊幾乎無法完全恢復。尤其當施暴者是曾經的最親者時,害者的痛苦更加深重。然而,偵查拍案件并不容易。拍行為的靈活和溯源困難都是阻礙追究罪責的障礙。即使在追究罪責之后,還可能面臨犯罪行為與罰力度不匹配的問題。

為此,應建立一個完善的應對機制。反擾者應有明確的求助途徑,而被指控者也應有自證清白的空間。在調查清楚事實后,應及時公開澄清,避免被誤解。需要注意的是,在真相大白前,被指控方的個人權益也不應被忽視。

拍行為已經被學界定義為一種影像暴力,它日常發生、本極低,施暴者總能輕而易舉地在任意時間地點完這種“犯罪”。無辜的普通人隨時都有可能拍的害者,這與他們的外貌和穿著無關。據報道,雖然拍者男皆有,但國外的統計數據顯示,絕大多數被害人是。而針對私的拍已經為一個產業,職業拍者從中牟取暴利。調查顯示,拍者將拍的視頻和圖片上傳至特定網站出售,中間商購買視頻進行資源整合,建立私域群聊,通過付費會員制將視頻出售給下游買家,形了一條完整的黑產業鏈。最近還曝了一起在日本東京販賣拍視頻的團伙,他們每個月從中國獲取的片源最多可達100部,甚至有直接的錄像。

應對這種行為,不僅僅是對私權的侵犯,還可能涉及多項罪名,如尋釁滋事罪、傳播品罪、非法經營罪、侮辱罪、誹謗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然而,目前大部分拍行為只面臨行政罰,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罰法》規定,有窺、拍、竊聽、散布他人私行為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為了打擊拍行為,2021年5月至8月,中央網信辦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了攝像頭窺黑產集中治理。對于未落實主責任的社件、網站、論壇、視頻監控云平臺、電商平臺等互聯網平臺和企業,將依法依規嚴厲進行罰。然而,偵查拍案件并不容易,拍行為的靈活和溯源困難都是阻礙追究罪責的障礙。

在關于拍的討論中,一些誤解和反轉也不可避免地出現。在揭示真相之前,被指控方的個人權益也應得到重視。對于拍行為,需要建立一個完善的應對機制:反擾者有明確的求助路徑,被指控者有自證清白的空間。在調查清楚事實后,應及時公開澄清,避免被誤解。

拍行為是一種影像暴力,它日常發生、本極低,施暴者總能輕而易舉地在任意時間地點完這種“犯罪”。無辜的普通人隨時都有可能拍的害者,這與他們的外貌和穿著無關。需要進行系統思考的是,如何解決因拍行為帶來的安全缺失問題。公民的私安全不能只依賴個人的自我防護,維權也不能僅以“和解”作為結局。正如李可所說,“我只是繞著它走,并不代表它不存在了”。即使在遠離國,李可仍然無法完全擺那個幽靈。每當聽到與拍照相關的話題,的神經都會繃起來。

為了保護個人私,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完善的應對機制,以遏制拍行為的發生。只有反擾者有明確的求助路徑,被指控者有自證清白的空間,調查結果得到及時公開澄清,我們才能避免誤解和不公正的對待。拍行為不僅僅是對私權的侵犯,它應該面臨更多的法律追責,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總之,拍行為已經為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需要采取措施來加以遏制。我們不能只依賴個人的自我防護,而應建立健全的法律機制和應對措施來保護每個人的私安全。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重建安全,使每個人都能在社會中有尊嚴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