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一名男子金先生瞞著家人陸續借給親戚534萬元,然而他還沒等到親戚還錢就意外亡了。此后,金先生的家人在收拾的時候發現了一本記賬本,上面詳細記載了他借出去的賬和別人還款的賬。家屬發現有位親戚林某借了534萬元都沒還。家屬當即去找林某,要求他還錢,但林某卻不承認,聲稱已經還清了。家人拿出記賬本和銀行轉賬記錄,打贏了司。
金先生去世后,家人悲痛萬分,然而在收拾的時候,家屬發現了一本記賬本。上面詳細記載他借出去的賬和別人還款的賬。林某居然問金先生借了534萬元都沒還。家屬當即去找林某,請他還錢,但林某卻不承認,說這筆錢是他跟金先生和投資款,他早就把錢給金先生了。
林某的話鎮住了金先生的家屬,他們回去后仔細核對了記賬本上的每一筆借據,然后又查證了金先生之前的匯款和轉賬記錄,證實金先生的確給林某一共534萬元,而林某這些年中陸續歸還的只是當初約定好的利息。金先生的家屬從各項證據中捋清了當年的真相。金先生的家屬在多次通無果后,把林某起訴到法院。
在法庭上,金先生的家人提供了記賬本和銀行轉賬記錄,證明金先生借款給林某的事實立。而林某卻說錢都已經歸還給金先生,但卻沒有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金先生的繼承人未放棄訴訟權利,因此林某必須要向金先生的繼承人歸還那筆534萬元的欠款。最終,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林某須還款534萬元。
本案中的教訓是,借貸關系最好有書面證據,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平常養記賬的好習慣,也有助于避免類似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