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份職位如何,任何人都不應該利用自己的便利條件來謀取不當私利。一旦個人私失控,就有可能走向錯誤的道路。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公共設施和場地的建設也在不斷提升。然而,個別地方的個別人或許存在著蹭公共資源的行為,這種況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
最近,有網友舉報哈爾濱烈士陵園原主任在退休前“公產私用”,將陵園的地磚和垃圾桶帶回家用于自家裝修。對此,當事人已經做出回應:確實是真實的況,但地磚是次品。客觀來說,即便是次品,也應該有相應的理方案,領導將次品帶回家使用顯然是不妥的,同樣涉嫌“公產私用”。然而,這些次品確實是從廢料堆里清理出來的,是否被認為是“廢品”,需要相關部門進行核實。
相關監控視頻顯示,有人將陵園的垃圾桶裝上了一輛皮卡車。另一段視頻畫面顯示,一座住宅出現了從陵園清運出來的地磚。對此,當事人回應稱,垃圾桶是借用的,并已經歸還給烈士陵園。而因為陵園進行了裝修,地磚被清除作為殘土理,自己從中清理出來并用于自家農村小院。當事人表示,“我確實使用了這些東西,這是真實的況,我有責任。”他意識到自己不應該用公共資源,也認識到了這個問題。目前,當地民政部門已經介調查。
實事求是地說,私自帶回垃圾桶并“借用”,將“殘品”地磚用于個人家庭是不對的。當事人仍然沒有真正掌握相應的原則和底線,出現了公產私用的機和初衷。對此,如果追究起來,當然也會有一定的責任。因此,有時候,問題不在于犯錯的嚴重程度,而在于本就不應該有犯錯的想法。一旦有了占便宜的想法,就算不占便宜也會到吃虧,有一種“到手的鴨子不能飛了”的心態。這樣就會滿足個人占便宜的,最終可能導致錯誤和問題的出現。
如果當事人所述屬實,這些確實是廢磚殘品,或許并沒有給公共財產造太大的損失。對于這種可能是廢利用的況,許多網友表示,雖然不對,但如果當事人態度好并認錯,也可以接適當的懲罰或理。畢竟,已經扔掉的東西就是扔掉了。從這件事上,我們也應該意識到,相關的基礎建設和維護更新,在方案和機制上應該更加完善,執行也應更加嚴格。不僅要考慮建設本,還要關注廢料的理。拆下來的廢料應該如何理,是否有嚴格的程序和記錄,也是應該考慮的問題。
說到底,如果確實是廢料,馬上應該送到建筑垃圾廠理,那為什麼不能利用起來呢?但如何利用起來,肯定不是個人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的。但是,如果已經沒有人管理了,個人肯定會考慮自己的利益。當然,一切還是應該由相關部門介調查后,據真實況進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