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名劉某的中年因為信仰佛教,做出了一系列引發爭議的選擇。將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房產以588萬元的價格賣掉后,將全部收捐給了寺廟,并剃度出家為了一名尼姑。這一事件在當地引發了廣泛的討論。雖然劉某的父母對的選擇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是的獨生兒小紅卻充滿了不解和憤怒。

據了解,劉某是一個虔誠的佛教信徒,多年來一直出家修行。在做出這個決定之前,花了很長時間深思慮,考慮了家人以及兒小紅的。然而最終,劉某還是選擇了自己的信仰和心的向往。寺廟里的大師對說,想要出家,就得做到六清凈,塵世的財產、房車都是外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為了證明自己真正地擺了塵世的牽絆,劉某將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以市價588萬元賣掉,并把所有的錢全數捐給了這間寺廟。隨后,劉某正式皈依為尼,開始了自己的修行生活。

在采訪中,劉某表示的父母對的選擇非常支持和贊同。的父親說:“你的錢就是你的錢,你想怎麼理是你的自由。我們尊重你的選擇。”劉某的母親也表示,作為兒的決定們都會予以尊重和理解。然而,劉某的獨生小紅對母親的選擇卻難以理解和接。因為劉某將所有的房產都捐出,沒有給兒留一分錢,小紅失去了經濟來源。為了完學業,不得不通過各種途徑甚至是貸款來籌措學費和生活費。這給的生活和學習帶來了極大的力。

劉某在出家三年后又想重返塵世,竟然找到兒要求養自己,小紅拒絕了的請求。劉某憤怒地質問兒:“你怎麼就不理解我?”小紅:“我上大學的錢都是自己貸款借的,現在你突然跑來讓我養你,你還要臉嗎?”表示,劉某既然選擇了佛門,就與再無母關系。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劉某的行為并不違法。據憲法,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劉某完全出于個人意志皈依佛教、剃度出家。這屬于的宗教自由。同時,劉某以自己名下房產的方式捐助寺廟,這也屬于合法的民事行為。所以,的所作所為與法律并無沖突。然而,作為母親,劉某也應承擔起相應的養責任。據《民法典》的規定,父母對未年子和尚不能獨立生活的年子養的義務。劉某對兒小紅負有法定義務。所以,在劉某無法履行養責任的況下,小紅有權要求支付養費。這是為了維護小紅的合法權益。

這一事件在網上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很多人表示不能理解并贊同劉某的所作所為,因為犧牲了兒的利益。也有一些人認為,應當尊重追求信仰自由的權利。還有人指出,這反映出當下中國很多非常規家庭的實際困境。缺乏家庭教育和關會對青年個長產生負面影響。所以在生活中我們需要互相理解、包容和尊重。子也應該在長過程中學會寬恕父母的不完,重建家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