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保障條例)于2019年12月4日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2019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這一條例的執行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提供了最為切實的保障。在政策的指引下,廣大農民工如何能夠切實地保護自己應得的報酬權益呢?通過多年來理勞資糾紛和工資拖欠案例的經驗,我們給予以下建議:

首先,我們可以將這些建議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項目管理嚴格、設施完善的況。在這類項目中,務工的工人只需按照項目管理要求留下自己的工作痕跡即可,包括但不限于與分包的勞務合同、進場安全教育、項目實名制錄等等。這種況下,如果項目工資發放順利,項目總承包單位不僅有國企也有私企,且項目管理嚴格帶來的好是雙向的,可以確保雙方的安全。

第二類是項目管理極其不完善的況,這類項目往往是導致大多數農民工拿不到工資的原因。在這種況下,我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建議務必做好以下幾件事:進場時主配合進行安全教育,與分包單位簽署合規的勞合同并要求留底,錄項目實名制管理系統并進行真實考勤,如一些項目沒有完整的實名制管理系統請向當地住建局舉報,在系統未解決之前,手簽考勤記錄讓班組長和勞務分包確認,這是很重要的資料,請謹慎對待。在收到過程工資后,一定要要求勞務分包提供雙方簽字的工資確認單,注明截止當日應發工資多,實發多,剩余未發多。這個尤為重要,當產生勞資拖欠或糾紛時,只需要將這個資料提供給住建部門或勞資糾紛管理部門,自然有人幫你討薪。

在一般況下,由于牽扯到結算,工人在完工退場前無法拿到全部工資,大多數只是得到了一個口頭承諾,一個月后結清或兩個月以結清,由于等待本較高,大多數工友會選擇先離開去別的工地干活。這也是目前拖欠農民工工資比例最大的況。如何解決這個困境呢?正如前文所說的,一定要把前面提到的幾點要求做好,在退場之前梳理這幾項資料最為要,不要有麻痹輕佻的想法,在約定時間外未收到自己的合法報酬,請盡快將資料提住建系統和人社局,用法律武維護自己的權益。法治社會講究的是證據。一味地撒潑鬧事最終也解決不了實質上的問題。切記!如果你遇到其他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請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