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杭州發生了一起悲劇,一名保姆將兩歲的獨自留在兒家中,導致從23樓意外墜亡。的家屬隨后將保姆告上了法庭,此案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最終判決保姆犯有過失致人死亡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然而,的家屬并未就此罷休,他們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將涉案保姆、保姆的兒、開發商和業等全部列為被告。家屬認為,保姆的兒違規裝修并拆除了護欄,導致案發地沒有設立有效的防護措施,因此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11月16日,法院作出了這起案件的最終判決。法院判決涉事保姆賠償25萬元,保姆的兒賠償20萬元。關于保姆的兒是否應承擔責任,法院認為,拆除屋防護護欄并未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因此難以要求其承擔此事的相應責任。

然而,家屬對這一判決表示不滿,并決定提起上訴。他們將保姆、保姆的兒、開發商和業等全部列為被告,并在起訴書中要求保姆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停尸費、誤工費、神損失費等共計160萬元。此外,他們認為保姆的兒違規裝修并拆除了護欄,開發商和業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1月16日,家屬收到了當地法院關于民事判決的書面通知。據判決書,法院認為保姆作為與嬰兒朝夕相的從業人員,應將嬰兒的安全視為工作的首要標準,時刻防范風險。同時,保姆的家屬也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監管和培訓,特別是安全防護方面的培訓,以提升從業人員的服務質量和安全責任意識,避免類似況再次發生。此次事故也給大家敲響了警鐘,要據“最有利于未年人的原則”的普遍要求,關注嬰兒的生活環境安全

法院最終判決保姆向原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25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同時,被告的兒也被要求向原告賠償20萬元,并要求在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付清。然而,原告對此判決書表示不滿,并表示不接賠償,將繼續提起訴訟。

對于這起案件,不同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一方面,保姆作為專業的嬰兒照顧者,應該對嬰兒的安全負有更加嚴格的責任,并時刻保持警惕。另一方面,家屬認為保姆的兒違規裝修并拆除了護欄,開發商和業也應承擔一定的監管責任。無論如何,此案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重視嬰兒的安全問題,確保他們生活環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