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頭條幫忙得知,姚先生的孩子在翻墻進供電所變電站后遭高電擊,導致截肢。供電所曾墊付了21萬余元的醫療費用,但后續的15萬元卻被拒絕支付。供電所表示,索賠需要走法律程序,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需要確認,但對方拒絕走司法程序。這一突發事件發生后,姚先生的8歲兒子被電擊暈倒,經過多次手治療,左上肢和右手2至5指先后截肢。姚先生認為供電所的圍墻設置不符合安全標準,并指責供電所推卸責任。他希先完孩子的治療后再起訴,但供電所堅持要走法律程序。供電所表示,他們已經多次協商,但無法達一致。供電所認為他們不可能是主要責任,家長也應該承擔監管責任。姚先生認為供電所應該支付一百余萬元的賠償,但供電所認為沒有依據。目前,雙方正在通過協商程序理此事,但仍未取得結果。供電所表示,他們愿意支付后續的鑒定費用,但姚先生不同意。供電所堅持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并表示他們需要一個賠償的依據。姚先生表示,他并沒有提出百萬元了斷的要求,他只是希先墊付孩子的醫療費用,然后再起訴賠償。他認為起訴過程比較漫長,孩子的病無法等待。目前,鎮政府正在協調各方,努力解決問題。供電所屬于央企,賠償需要有依有據,不可以無限制地墊付醫藥費。姚先生家的經濟條件并不好,他希供電所先完孩子的治療后再解決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