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是一名從事工程行業的人,他有一個長期的鋼筋供貨商,每年都有一個2000萬的信用額度,也就是說,只要供貨商的訂單金額不超過2000萬,可以等到年底再結賬。有一次,我開車送他們兩個從南山去白云機場搭飛機的路上,這個供貨商向我的老板講述了最近發生的一件事,并提醒老板今后要多加注意。由于客戶和老板是同鄉,所以他們非常悉,一般有什麼事都會與老板商量。供貨商還有一個另外的客戶,到了年底,按照合同應該支付款項,但卻沒有錢,于是想方設法想要拖欠賬款。他們使用了一種設局的手法,通過人計來達到目的。這個供貨商欠了他們5000多萬的貨款,而據合同約定,到年底時應該歸還其中的4000萬。他們約定去一個KTV,然后把供貨商灌醉,將他帶到客戶的家中,讓供貨商的妻子和他睡在同一張床上,并以模仿行為的方式威脅他。凌晨時分,他們將供貨商醒,告訴他發生的事,并表示只要他還清欠款,就不再追究這件事了,并且放棄對供貨商妻子的要求。他們之所以用這種事來威脅供貨商,是因為供貨商是家庭的婿,而之前他曾因出軌而被妻子逮住,妻子告訴他,如果再有一次,就會離婚。供貨商表示他想打個電話,然后報警,結果供貨商的妻子也趕到了現場。最后,供貨商的客戶因為涉嫌尋求服務的罪名被判獄半個月。而供貨商本人沒有到任何罰,他的妻子也相信他沒有搞,因為供貨商當時正痿狀態,這一點有醫生的確診記錄作為證據,而且夫妻倆還一起去看過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