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28日),貴市高院舉行了余華英英販賣兒案的二審庭審,上訴人余華英、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就案件事實、量刑等問題發表了意見,并進行了最后陳述。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決定休庭,并擇期宣判。這起案件是關于余華英和龔某良夫婦在短短三年多時間拐賣了11名兒的案件。其中,楊妞花是其中一名被拐兒功通過短視頻尋親,找到了親生家庭,但其父母已經相繼去世。而余華英在被捕前曾多次作案,并涉嫌拐賣自己的兒子。楊妞花的悲慘經歷引起了廣泛關注,已經將余華英起訴至法院,并要求追加民事賠償金。2023年9月18日,貴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余華英的拐賣兒罪案件,判其死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面對這種危害兒安全的犯罪行為時,社會各界應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關注和重視,政府應加大力度打擊人販子,組織專項行,全面清查在逃人販子,盡快找回被拐兒并解救他們。同時,應建立健全被拐兒尋親機制,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為失散家庭提供線索查詢和協助尋人的服務。在教育方面,學校和家庭都應進行相關教育,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家長和監護人要經常關注孩子的安全,建立起相互通和信任的關系,盡量讓孩子敢于向父母或者老師尋求幫助。同時,還應加強社會關懷系,面向貧困地區,對高風險群進行幫扶和援助,減被拐兒的數量。政府部門應加強對人販子的打擊力度,對于這類犯罪分子,必須依法嚴懲。同時,也要加強對兒福利機構和寄養家庭的監管,確保兒得到真正的照顧和保護。最后,全社會應共同努力,關注兒的安全,傳播預防被拐知識,共同維護兒的權益和安全。相信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未來的社會一定能為每個兒提供一個安全、健康、快樂長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