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說,因地而異。我有一個朋友,在戶時查看了一個申請低保的家庭的微信錢包,發現零錢里有一萬塊錢。然而,當看財產核對報告時,并沒有發現有關這筆金額的記錄。這讓他對低保申請的財產核對系統產生了疑慮,懷疑該系統無法查出微信、支付寶的余額和流水況。如果低保申請對象的錢平時沒有存在銀行卡里,而是存在了微信或支付寶里,那麼可能會導致誤判。

舉個例子來說明。假設一家4口人,要求家庭貨幣財產不能超過11萬元。對方在銀行卡里存了10萬,核對報告也查出了10萬。如果只看核對報告,那麼這一家的人均貨幣財產是符合規定的,在收符合條件的況下很可能就給了低保。然而,對方在微信里放了10萬,工作人員沒有查到這一點。也就是說,實際上這家人的財產是20萬,顯然超標了。在財產超標的況下還給了低保,就屬于錯保。

要求工作人員對申請救助的家庭員的微信、支付寶進行詳細查看是不太現實的,但為了防止有人故意鉆,還是建議在戶時順便查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的微信、支付寶的余額及流水況(尤其是做生意的)。如果發現微信、支付寶里余額特別多,或者有大額出賬,需要詢問申請對象況并保存相關記錄。在計算家庭貨幣財產時,核對報告出來后,需要把微信、支付寶里看到的金額加上去。這樣當面翻看微信、支付寶可能會讓人覺別扭,但也是無可奈何的事。一般來說,申請救助的大部分群眾微信、支付寶里不會有很多錢,只是要以防萬一罷了。

對于已經低保的群眾,工作人員在財產定期核查時,很難逐個查看微信和支付寶,因為低保對象太多了,本看不過來。我是這樣安朋友的:我們不是神仙,總有些財產是查不到的,沒查到就當沒有好了,錯保總比保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