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鼓勵甚至明令員工購買自己所生產的產品與服務,這種購行為引發了廣泛關注。有的企業通過福利待遇、員工特價等方式鼓勵員工購買,有的則通過攤派業績的方式倒員工購買,甚至對未完業績的員工進行懲罰。然而,這種購方式并不是所有職場人都樂意接。最近,一位某車企員工在社上發文,稱該企業幾乎80%的員工都被明示暗示過,想要保住工作和升職,都必須購買自家生產的汽車。這位員工自己購買了兩輛汽車,并推薦親戚朋友購買,最終卻被裁員。

對于各種購行為,員工的看法褒貶不一。有員工表示購福利非常劃算,可以以本價購買到自己需要的商品,還能向家人朋友宣傳企業品牌。但也有員工表示,一些購行為讓員工力,比如被攤派業績,要自己購買才能完任務。還有一些企業明確要求員工購買自家產品,雖然給予一定優惠,但同時也有數量要求,不完業績會到懲罰。

企業之所以選擇購鼓勵員工購買自家商品和服務,主要是為了增強員工的歸屬和自豪,并促員工為產品的推廣員。同時,通過員工的試用和反饋,企業可以更快地收集到產品改進的意見。但是,如果企業過度追求自利益,忽視員工的真實,就可能導致員工滿意度降低,人才流失,產生一系列問題和風險。

如何找到合法合規的購邊界是企業和勞者共同面臨的問題。首先,需要企業制定詳細的規章制度,明確購的目的、產品容、條件和方式、時效等。其次,要確保購行為是自愿的,并通過合同進行確認。此外,企業還應注意避免強迫員工購買產品的行為,否則違反了民事法律的自愿原則,員工有權撤銷購買行為,并且企業對員工的懲罰也屬于違法行為。

對于員工而言,需要了解購行為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并留存書面證明。同時,勞者也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權益到侵犯,要勇敢地維權。購行為與獎懲或解雇等人事管理并沒有直接聯系,若員工有過錯,企業解除勞合同時需要據勞法進行適當理。

總之,企業在實施購行為時,應確保合法合規,并考慮員工的真實,才能實現雙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