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指控被告詹某燃犯有詐騙罪。案回顧,詹某燃代了他的犯罪機。原來,他之前做兼職幫人代購茅臺酒時發現,可以有方法將買主的代購款據為己有,于是萌生了假借代購實施詐騙的想法。他利用自己的微信號朋友圈打造了一個在校大學生的朋友圈,加各種大學生兼職群,然后尋找作案目標。首先,他以幫助被害人代購一部蘋果手機為由,騙取7099元。之后又以幫助被害人代購飛天茅臺酒為由,騙取5380元。案發后,詹某燃被抓獲歸案。

檢察提醒市民,電信網絡詐騙屢不止,市民要亮雙眼,守好自的錢袋子,切勿輕信“網絡兼職代購”的幌子。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數額較大的,將會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罰金的懲罰。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節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節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從以上案例,我們可以看到詐騙犯罪的嚴重,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當騙。